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

会计学习资料3492022-12-07

这是一篇关于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税务知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帮您解决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核定,以上年实际发生的管理费合理支出数为基数,扣除上年管理费结余和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收入(财政拨款、其他自营收入等)。

企业上交的管理费(含各项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年销售(经营)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的2%。具体审批比例由各区县地税局在2%的比例内自定,同时上报市局备案。

企业按比例提取管理费,必须同时实行比例、额度控制,在额度和比例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额度和比例的,应调整计算征收所得税。

对主管部门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既有国营性质又有集体性质的,其财政部门审批的管理费数额和比例准予企业在税前扣除,并在审批主管部门管理费收取额度和比例时予以抵减。

企业及分支机构管理费无论上缴几个管理或行业部门,其提取比例不得突破2%。

企业间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所以,企业间的管理费用,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在对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进行提取的时候,要是对其中提取的内容有比较大的疑惑,不知道怎么办的话可以找会计实操老师来给你支招,解决工作上遇到的疑惑。

以上内容是会计分录关于《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怎么确定」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资产类有什么科目(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区别)

· 植物租赁费会计分录与科目

· 工程物资出售账务处理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 递延收益账务处理是什么(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务处理)

· 外埠存款的会计处理

· 工程没钱也没有发票怎么确认收入

· 出口业务应如何来确认收入呢

· 企业新加入股东增资扩股股权稀释

· 连锁店总部如何建账

· ​金额超过多少要入固定资产

·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何筹划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