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

会计学习资料2572022-12-05

本文是有关​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享有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指债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者的异同是什么?

一、相同之处: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都是担保措施;都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

二、不同之处: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2、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履行.

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

上述整理的资料信息,都是对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阐述,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等级顺序了,应该不会弄错三者等级了.除此之外,小编还进一步的分享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者的异同,希望对其理解有用.

以上便是会计知识关于《​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 销售发出商品未开票是否可以确认收入

·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怎么填

· 汇算清缴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上收入不等怎么处理

· 负数发票的销售成本怎么做

· 淘宝怎么买汽车票怎么报销

· 出口质量赔偿账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纳税可抵扣票证

· 增值税进项认证了但是申报错了怎么办

· 称量错误造成的盘亏怎么做账

· 坏账准备有哪些计提方法

· 外汇账户维护费计入什么科目

·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

· 物流到付怎么做分录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