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

会计学习资料4712023-01-06

这篇是关于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所以,外国酒店在境内进行宣传抽奖活动发放的消费券、抵用券,如果属于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