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韩愈赋税观

会计学习资料4502022-12-30

这是一篇关于韩愈赋税观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韩愈赋税观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韩愈赋税观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韩愈(公元768~824年)字退之,河阳(今河南孟阳)人。唐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韩愈反对赋税征钱,主张征收实物。他指出赋税征钱与物价上涨的关系:“夫五谷布帛,农人之所能出也,工人之所能为也。人不能铸钱而使之卖布帛谷米以输钱于官,是以物愈贱而钱愈贵也。”认为征收实物税,人们将更加重视农业,“则人益农,钱益轻,谷米布帛益重。”他不仅主张征收农产品,而且主张“出布之乡租赋悉以布,出绵丝百货之乡租赋悉以绵丝百货,”即生产什么就征什么,既照顾了百姓负担,又扩大了赋税来源。为了保证京师的粮食和草料供应,他又提出距京百里以内的地方都征草,三百里以内的地方都征粟,五百里以内及河清地区可征米,愿意纳草、粟的也“悉以听之”。韩愈对盐法的基本观点是官府零售食盐弊多利少,而私商零售比官营优越,并反对加罪于无罪的富商大贾,反映了他反对抑商的思想。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分录关于《韩愈赋税观》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韩愈赋税观」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