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

会计学习资料4762023-01-06

这篇是关于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我于2013年12月继承了父亲的一套住房,旧的房产证日期是2006年3月,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我就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新的房产证。我现在想把这套房产出售,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个人继承父亲的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内容是会计实务关于《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