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

会计学习资料4112023-01-01

本篇是关于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

答:货物运输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如果海运费是提供沿海运输(即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服务发生的,按"营改增"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受票方符合其他条件的,海运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如果海运费是国际货运产生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也可推断,国际货运不应开具货运专用发票而应使用普通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海运费的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这里国际运输是"服务",与货物不同,但是增值税的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以上是会计资料关于《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