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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会计学习资料2352022-11-27

本文是有关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税务知识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只为帮助您搞定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的财税实务问题。

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因此,对于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下:

补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行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同时,会计实务网温馨提醒您,社保不是想补缴就能补的。

1、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参保人员除“单位应缴未缴”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补缴社保。

2、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缴的,所谓的补缴,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

3、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和利息是一定会有的。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对于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以上内容就是会计实务网给您带来的补缴社保利息的账务处理,希望看完本篇文章您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一情况。同时,关于社保补缴方面的知识您也需要明白。更多精彩内容,会计实务网都会给您提供的。

上述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有关《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补缴社保利息账务处理如何进行」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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