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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税额计算?

会计学习资料3542023-01-07

本文是有关契税税额计算?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契税税额计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契税税额计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契税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上述内容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契税税额计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契税税额计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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