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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自采票问题

会计学习资料2062023-01-06

这篇是有关农产品收购自采票问题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农产品收购自采票问题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农产品收购自采票问题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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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农民种植的水稻,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需农民提供什么资料?以前的法规需提供身份证、自产自销证明,现在是否还需要? 答:

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安徽省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皖国税函〔2007〕125号)已废止,目前暂不需要提供身份证、自产自销证明。

上述是会计实操关于《农产品收购自采票问题》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农产品收购自采票问题」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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