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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习资料421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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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的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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