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乱账清理会计分录怎么写(乱账整理财务)

会计学习资料42023-04-12

会计学习网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乱账清理会计分录怎么写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乱账整理财务的过程中有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企业清理长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应该确认坏账。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的应收帐款可以确认为坏帐:

1、 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 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 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

一、 直接转销法直接转销法是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二、备抵法备抵法是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拓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支付固定资产清理费应怎么做会计分录?

支付固定资产清理费会计分录如下:

用货币资金直接支付借: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没马上支付现金,就要暂时挂账处理借。

固定资产改建发生拆除费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应予以费用化,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应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固定资产改建首先先由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发生的拆除费应该计入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分录: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查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写)

1.盘亏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审批后: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

盘盈时: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审批后:借: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贷:营业外收入3.

盘盈时: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转销时:借:待处理财产损失贷:营业外收入

4.

盘亏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甲材料

转销时:借:其它应收款——孙某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

盘盈时:借:原材料——乙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转销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6.

盘亏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丙材料

转销时:借:其它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7.

盘亏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丁材料

转销时: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

A产品毁损并收入现金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现金

贷:原材料转销时:借:其它应收款——过失人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9.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10.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清理存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清理存货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清理存货收入对应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某某产品。

综上就是 kj.yyrjxz.com 小编关于乱账清理会计分录怎么写的会计分录知识的个人见解,如果能够提供给您解决乱账整理财务账务问题时的帮助,您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点赞哟。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