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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法规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492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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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法规是什么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一般是要接受行政处罚,例如罚款、行政拘留.对此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它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行政法规的基本要求

第一,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宪法、法律没有作出原则或有关规定的事项,国务院不得制定行政法规;即使宪法、法律对有关事项作了规定,但按民主宪政原则不属于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的不得以行政法规定之;在立法形式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应开宗明义地列明其所依据的宪法条款和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二,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所谓抵触应作广义解释,即:

一是行政法规不仅不能与宪法、法律的具体条款相矛盾,而且不能与宪法、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及其隐含的要求相矛盾,尤其在规定行政机关权力和涉及公民权利等立法中,应特别注意这点.

二是行政法规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形式,既可以是因与宪法、法律相矛盾的抵触,也可以是行政法规明显变更宪法、法律规定或者忽略宪法、法律的要求而造成的抵触.

第三、行政立法的效力,效力等级.

在中国的法律规范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怎么区别?

核心点就是:行政法规大于部门规章:

一是制定者不同.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

二是制定依据不同.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行政法规是部门规章的依据.

三是发布程序不同.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部门规章走的是内部发文程序,基本上办公室、法制办、分管领导审核,部门一把手签发即可.

四是法律效力不同.因为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因此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而部门规章是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五是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而部门规章则仅适用于部门权限范围内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总的来说行政法规大于部门规章,是部门规章的依据之一;行政法规是底线要求,触犯了即为违法;部门规章是规范要求,触犯了还可以修改、说明,甚至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还可以特殊处理.

上述是会计资讯关于《行政法律法规是什么》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是什么」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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