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

会计学习资料1252023-01-07

本篇是有关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纳税人一定要注意,需要取得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注明有印花税核定征收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才能按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印花税,否则,应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

再重复一次,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取得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注明有印花税核定征收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方符合规定。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均应重视对核定征收印花税相关必备程序的遵循,特别是纳税人在没有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注明有印花税核定征收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前,不应自行认定本企业可按照或比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以免因惯性思维和惯性操作而招致涉税风险。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实务关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条件和必备程序及风险?」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