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

会计学习资料2732023-01-04

本篇是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

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处理、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上述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理处罚哪些?」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