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

会计学习资料4332023-01-02

本文是有关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以上便是会计知识关于《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因退货导致开红字发票该如何办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