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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会计学习资料163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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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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