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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负债类科目核算

会计学习资料3692023-01-01

本篇是有关行政单位负债类科目核算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行政单位负债类科目核算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行政单位负债类科目核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应缴预算款:

  (1)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

  (2)上缴应缴预算款时:

  借: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

  注意:行政单位在安排预算时,会违反规定向非财政拨款单位安排预算资金,或利用财政资金非法贷款,甚至对于行政性收费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一旦发现应及时收回该部分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

  上缴时:

  借: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

  对于截留的预算资金及时上缴财政时:

  借:结余

   贷:银行存款

  2、应缴财政专户款:

  (1)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3)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按结余数: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结余数上缴财政专户: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4)实行按比例上缴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

  借: 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预算外资金收入

  上缴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行政单位负债类科目核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行政单位负债类科目核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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