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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量法

会计学习资料159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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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就是以使用该项固定资产的小时数或预计行驶里程的等分权数来分摊应计折旧总额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1.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2.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工作小时数

例:某证券公司有运钞车一辆,原值为2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000公里,当月行驶2000公里,该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200000×(1-5%)]/500000=0.38(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2000×0.38=760(元)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务关于《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量法》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量法」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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