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增值税免征范围?

会计学习资料4532022-12-29

文章是有关增值税免征范围?税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增值税免征范围?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增值税免征范围?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增值税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上述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增值税免征范围?》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增值税免征范围?」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