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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会计学习资料3742022-12-29

文章是有关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者.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取得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从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而改用普通发票.

6、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捐税凭证.

注意:前者不分销售对象,后者销售对象为使用单位.

以上便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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