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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后是否要预征增值税?

会计学习资料453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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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后是否要预征增值税?

(一)根据财税【2017】58号第三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二)如果建筑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

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以上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后是否要预征增值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后是否要预征增值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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