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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加工过的农产品原料如何开票?

会计学习资料317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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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加工过的农产品原料如何开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如销售自产农产品应开具普通发票,具体操作为:用"一机多票"系统为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统一在"金额"栏填写实际销售数据,在"税率"栏填写"0",系统将在"税额"栏自动生成"0",且系统会在打印时,将自动在纸质票面的"税率"栏不打印"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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