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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是否没有用完就要核销掉?

会计学习资料2962022-12-07

这篇文章是增值税专票是否没有用完就要核销掉?会计分录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增值税专票是否没有用完就要核销掉?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帮您解决增值税专票是否没有用完就要核销掉?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增值税专票是否没有用完就要核销掉?

答:180天内没用完就要先作废再核销掉。

附注: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

好了,本篇内容“增值税专票是否没有用完就要核销掉?”就介绍完了,你们对这个解答都是否清楚了?你们是否还有着其他的疑问呢?有疑问的可以来找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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