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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会计学习资料4592022-12-06

这篇是有关​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算清缴?会计知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算清缴?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帮您解决​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算清缴?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作为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此也也就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是,如果中国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也许按照境外国家(地区)的税法,需要在取得所得的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或类似税种).

同样道理,依照境外法律成立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就属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则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非居民企业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但是没有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则由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非居民企业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且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场所的,则需要按照规定自行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指定扣缴除外),纳税形式包括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查账征收),据实征收(查账征收)的则需要像居民一样进行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上述合伙企业涉及跨境所得税的,如果是境外国家(地区)与我国签署有税收协定(安排)的,企业可以享受其中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作为居民企业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而作为非居民企业的合伙企业,则存在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可能.

取得经营所得要不要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经营所得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的规定可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算清缴?"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符合要求条件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是可以不需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至于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小编也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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