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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的签发

会计学习资料239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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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支票一样,签发银行本票也有一些事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了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转账的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不得背书转让。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上述是税法实务关于《银行本票的签发》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银行本票的签发」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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