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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学习资料1632023-01-05

本文是关于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不发产假工资,待生育津贴收到后直接支付给员工:

(1)在计提工资时,休产假人员的社保、公积金需要计提:

借:制造费用-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缴纳社保、公积金时,代缴个人应负担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3)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4)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介绍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上述是会计实务关于《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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