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

会计学习资料4302023-01-04

文章是有关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内容是账务处理关于《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