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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税

会计学习资料1792022-12-30

本篇是有关落地税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落地税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落地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中国旧时地方政府征收的杂税之一,即对各地城镇集市交易物品所征的捐税,后成为厘的一种。各地对农民、小贩上市销售的农副产品,不管价值大小都征落地税,税额不多,但各地重复征课,极为苛扰。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规定子口税后,江苏、山东、湖南等地方对缴销子口单后的洋货也征落地税。辛亥革命后、安徽、浙江、湖北、甘肃、山西等省先后办有落地税、落地捐、落地商税、落地厘金、落地销场税等。性质大都相同,其征课对象为缴销子口单后的洋货、百货及食盐等。1931年裁厘,各地落地税本应裁撤,但实际上并入营业税,变相征收。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务关于《落地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落地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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