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

会计学习资料1662022-12-07

这是一篇有关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账务处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财税知识,也许能帮您解决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原执行免退税办法的企业,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应退税额”栏中。

企业按照变更前退(免)税办法已申报但在批准变更前未审核办理的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按照原退(免)税办法单独审核、审批办理。对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已按免抵退税办法申报的退(免)税应全部按规定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审批办理退(免)税。

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的,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

(三)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办理。

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好了,以上就是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我们更多的会计干货,可以点击在线会计答疑,我们将会尽力为你解决任何会计问题!

上述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要求」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退汇后重新汇款怎么做账

· 实收资本分期出资账务处理

· 内部审计监督发挥的作用

· 个人所得税要计提吗

· 企业对公账户进账不开发票需要扣税吗

· 增资账务处理怎么弄

· 免税苗木发票如何抵扣

· 财务比率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怎样才能制作出高质量的财务报表?

· 公益性捐赠增值税处理

· 出租房屋收取水电费该缴什么税

· 应收或应付有小数的差额如何处理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