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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会计学习资料1412022-12-07

这是一篇有关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会计知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帮您解决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需要做到“一人一单一码”,才可以税前扣除,即在填写保险合同时,一个被保险人对应一份保险合同和一个税优识别码。

商业保险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1、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税前扣除的问题,仍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即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商业保险的特征有哪些?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好了,关于上述“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会计实操小编就暂时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样了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保险公司也应运而生,那关于这方面的会计核算大家还有不懂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的小编哦!

上述内容是会计资料关于《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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