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3162022-12-07

这篇文章是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税法实务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财税知识,也许能够帮您解决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

答:对于销方遗失专用发票的这一情况,会计实操给您找出了以下规定:

1、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

2、“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三、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希望看完上述规定的您能够知道该怎么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最新资讯,欢迎您关注会计实操。

以上便是会计资料关于《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销方遗失专用发票销方与购方分别如何处理?」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项目融资的种类

· 经营地址怎么变更?

·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网上申报增值税流程是什么

· 国家企业信用公司系统里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写

· 预付性质的款项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吗

· 生产性生物资产账务处理怎么做

· 差额征税和简易计税怎么理解

· 增值税多扣款了,如何退回

· 交通费和差旅费的区别

· 用开发软件形成产品如何做分录

· 公司股权结构一般是什么样的

· 哪些企业不交工会经费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