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会计学习资料3082022-12-05

本篇是关于​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房地产企业发生开发产品销售的应税行为后,收到款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没有收到款项的,在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所谓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是指合同约定付款的日期,未签订合同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在前两种情况发生之前,先开发票的,开具发票的时间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现销方式销售现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八)第9小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须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现销方式销售现房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财务除了要确定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外,也需要对房地产增值税的税率、缴纳方式、申报等等内容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处理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所有的事宜,避免有出错的地方.

以上便是账务处理关于《​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收回应收账款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 事业单位日常费用的支出怎么做账

· 售后给客户返利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 公司注销前账务该如何处理

· 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日期怎么修改

· 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代开专用章吗?

· 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

· 车辆租赁保险费可以入账吗

· 公司向外用资产投资入什么科目

· 清算损益属于什么科目

· 红字发票大于收入如何报税

· 生产用土地使用权摊销是否计入制造费用

· 赠送产品的会计处理

· 专票上开得数量实际入库的少怎么处理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