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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那些条件下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学习资料222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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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那些条件下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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