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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

会计学习资料4992023-01-06

文章是关于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

答:因为税法对计提坏账不认可,只有实际发生时才认可,所以计提而没有发生的当年不允许税前扣除,只有发生当期才可以扣除,所以计提不会少交个人所得税,会产生了抵扣暂时性差异

坏账准备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以上便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坏账计提的坏账准备所得税是否可以少交?」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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