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否缴纳契税?

会计学习资料4052023-01-06

这是一篇关于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否缴纳契税?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否缴纳契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否缴纳契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征免契税的批复》(财税〔2004〕50号)规定:“按照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在旧城改造中,改造商承受拆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商用或住宅用房地产开发的,其土地权属转移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根据契税有关政策规定,广东省清远市韶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照章缴纳契税。”?

上述便是会计知识关于《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否缴纳契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旧城改造中改造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是否缴纳契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