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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的项目如何分开核算?

会计学习资料203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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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的项目如何分开核算?

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一般计税同原来一样账务处理。简易征收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新增“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处理,“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一般计税的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简易计税的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上述便是会计知识关于《简易征收的项目如何分开核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简易征收的项目如何分开核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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