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学习资料4032023-01-03

本文是有关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工人发生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

二、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三、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四、《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操关于《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