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红利法(bonus procedure)

会计学习资料3132022-12-30

本篇是关于红利法(bonus procedure)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红利法(bonus procedure)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红利法(bonus procedure)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亦称无需重估法(nonrevaluation),与商誉法相对。处理合伙企业所有权变更的一种会计方法。在新合信人入伙或原合伙人退伙时,不确认商誉,只按所有权变更业务本身调整有关合伙人的资本账户的方法。新合伙人的入伙和原合伙人的资本账户的方法。新合伙人的入伙和原合伙人的退伙,导致了合伙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原有合伙组织解散,但不一定中止经营。此法的要点是:(1)按原合伙企业伙权和新合伙人投资数计算。确定新合伙企业的伙权总额;(2)在入伙后,新合伙人伙权按其占新合伙企业的伙权总额的份额确定,而不是按实际投资数确定;(3)账面上不确认入伙所隐含的商誉。在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支付额超过该合伙人的原投资额时,也需要按超过部分调整其他合伙人的资本。  红利法强调合伙企业所有权变更的经济实质,坚持了原始成本计价原则,它间接承认了原合伙企业或新合伙人商誉的存在,但并不在账上加以反映。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若原合伙企业有商誉,则红利法所产生的利润较商誉法为低。

上述是会计知识关于《红利法(bonus procedure)》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红利法(bonus procedure)」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