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

会计学习资料3092022-12-05

这是一篇有关​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

可以带上合同、完税证明、外经证明、去税务局直接核销.税清算以后才可以核销的.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出修正,原条文的规定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跨区涉税怎样报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文件规定: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三、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四、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六、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企业涉及跨区域的交易活动,需要进行一些税金的预缴,预缴纳的税金可以在之后的汇总申报的时候,抵扣相关的税金,具体的操作方法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的介绍.

上述是会计实操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跨区域涉税事项怎么核销」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息税前利润是什么意思?

· 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 应收而未收又未开票如何做账

· 私立学校怎么报增值税申报表

· 税控盘维护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股东投资设备入账要发票吗

· 收到加盟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 公司网银丢失要怎么办

· 环境保护税是什么税

·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怎么做

· 分期付款的固定资产怎么入账,折旧怎么办

· 法人如何提取公司的利润

· 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是那个月的收入

· 个人打钱到公司账上怎么做会计分录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