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

会计学习资料3682022-12-05

这是一篇有关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代扣代缴增值税,有代扣时限,也有代缴时限。《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代扣增值税的时间,为增值税应税业务发生的时间。

根据(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因此,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依照上述规定确定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并按照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代扣代缴增值税。

关于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如果设立了经营机构,就不存在扣缴义务人的问题;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即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上述便是会计分录关于《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营业外收入不计入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 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 如何查询公司年报

· 申报表调整后企业如何弥补亏损

· u8暂估商品卖出后成本怎么处理

· 存货的期末余额怎么算

· 合同支付款项后得发票怎么记账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怎么计算

· 企业出租办公楼租赁缴纳增值税怎么做

· 税控盘减免后附加费如何计提

· 最低工资制度的基准理论模型

· 企业在清点现金时的盘亏账务处理

· 股东分红是否必须算入工资薪酬所得

· 一般纳税人外地预缴要缴纳多少税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