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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缴纳本月利息会计分录)

会计学习资料22023-02-03

会计学习网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上缴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缴纳本月利息会计分录的过程中有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利息支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1、计提利息的时候: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如果直接支付,不计提的话: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利息支出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每家公司都会涉及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般是由向银行借入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支出是企业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分为按月计提和按季度缴纳。

按月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季度末实际缴纳利息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备注: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不再预提利息,只是在实际缴纳利息款项时,做一笔出账分录。

其他有关利息支出的会计分录:

借款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或者临时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一般期限都较为短暂。因此,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通常与还款的业务一并发生。

具体分录如下:

发生临时借款,并且很快归还时:

借:临时借款

资金支出-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而长期借款利息,往往会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中。那在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没有资本化核算之前,可以直接根据缴纳款项进行处理,不需要提前预提。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利息是企业运营时必不可少的一项资金流,虽然,在一些企业,利息支出发生的次数和频率并不是很高。但是,也是不能被忽略的一项财务核算项目。

企业在具体运营中,应根据利息的资本化或者费用化进行划分,正确编制会计分录

企业利息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用来冲减财务费用的,因为财务费用的余额一般在借方,所以,可以用借方负数(红字凭证)来表示。

取得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扩展资料:

1、编制会计分录的步骤:

第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

第二,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

第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第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2、格式和要求

第一,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该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参考资料:中国会计网-银行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参考资料:中国会计网-会计分录的编制

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中,财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扩展资料:

科目处理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

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

二、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

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利息收入的处理: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借记“应收利息”、“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请问:政府会计制度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上缴财政如何做会计分录?

以前年度利息已列入其他收入,说明已结转到累计盈余和非财政拨款结转里面。

上缴财政时会计分录:

借:累计盈余。

贷:银行存款。

借:非财政拨款结转。

贷:资金结存一货币资金。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3.《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策解读:

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基本上形成于1998年前后,主要涵盖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

2010年以来,财政部适应公共财政管理的需要,先后对部分会计标准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各个行业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满足了现行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但因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造成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同样业务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标准不同,会计政策不同,导致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对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进行改革。

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各级政府提出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要求。由于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为目的,无法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对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进行改革。制定出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财政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基本户利息上缴财政分录怎么做?

事业单位基本户利息应计入“预算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基本户利息上缴财政的会计分录为:

借:预算资金收入

贷:银行存款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分类:预算资金收入、非税资金收入、其他资金收入等。

预算资金包括:经费拨款、经费补助、基建拨款等;非税资金(又称预算外资金):

(1)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政府性基金;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6)***公益金;

(7)罚没收入;

(8)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9)上级补助收入;

(10)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11)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其他资金收入:是指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其他不属于预算资金、非税资金收入的部分。

事业单位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含预算外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等。

关于上缴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和缴纳本月利息会计分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会计分录技巧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会计分录相关的文章,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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