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信用卡结算规定

会计学习资料1152023-01-08

这篇是关于信用卡结算规定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信用卡结算规定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信用卡结算规定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的信用凭证  2、单位卡的申请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金额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按规定填制申请表  3、单位卡的使用:其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存,不得交存现金  4、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5、信用卡可以透支:透支金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6、信用卡丢失后,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

上述便是会计资料关于《信用卡结算规定》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信用卡结算规定」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