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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发票的作废情况

会计学习资料212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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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资料关于《常见发票的作废情况》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常见发票的作废情况」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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