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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是否要贴花?

会计学习资料189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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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是否要贴花?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 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所以,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上述便是会计资讯关于《代理合同是否要贴花?》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代理合同是否要贴花?」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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