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

会计学习资料4272023-01-06

这篇是关于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创建时间: 2021-05-12 09:51

答: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第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第四,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

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上述便是会计分录关于《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以后年度继续弥补?」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