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会计学习资料3982023-01-05

文章是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资料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