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会计学习资料4022023-01-05

文章是关于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国税局代开发票时,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地税局协商,可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有关税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主管国税局应当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第二条规定,经协商,不实行代征方式的,则国、地税要加强信息沟通。国税局应定期将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情况,包括国税为其代开发票情况通报给地税局,地税局用于加强对有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

以上内容是税法实务关于《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