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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期限及单位

会计学习资料206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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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期限及单位如下所示:

土地增值税清算期限: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的,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之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去办理清算手续。

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之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该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清算单位。如果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以及非普通住宅的,应当分别计算增值额。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资料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期限及单位》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土地增值税清算期限及单位」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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