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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先收费后开课会计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80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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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先收费后开课会计如何处理?

对于培训机构先收费后开课的情况,其会计处理如下:

1、以培训费收入为主营业务的培训机构,培训费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不以培训费收入为主营业务的单位,培训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值得一提的是,"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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