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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主要核算怎么做?

会计学习资料304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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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主要核算怎么做?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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